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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教室 / 語言教室管理規則

國立水里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應用日語科

語言教室管理規則

中華民國105 12 29日訂定

中華民國108年 7月 2日修正

壹、一般注意事項

一、每班遴選一位實習股長,於每次上課前,會同任課教師檢查語言教室設備,並

    將問題登錄在日誌及小白板上,以釐清各班級使用管理之責任。

二、嚴禁攜帶食物、飲料及遊戲軟體進入語言教室。

三、語言教室內設有空調,若有需要,可依教師指示打開窗戶。

四、帶隊至語言教室、上課中、下課等過程應保持安靜,嚴禁嬉戲吵鬧。

五、若有惡意破壞之情事,除負賠償之責任外,並依校規嚴懲。

六、除上課及練習時間外,未經允許進入語言教室者,依校規懲處。

貳、上課前

一、上課班級於上課鐘響前,安靜帶隊至語言教室前集合。

二、實習股長檢查設備完畢,同學在教室外脫鞋,並整齊置於鞋櫃內。

三、依座號對號入座,先檢查設備,若有問題,請於上課十分鐘內向老師反映,

    並登錄在實習日誌及小板上。若未反映,則必須為設備問題負責。

四、未使用之電腦及設備,由班級共同負責檢查、維護,不可任意破壞。

參、上課中

一、實習課中不可進行與課程無關事務,未經老師允許,不可走動及離開教室。

二、未經老師允許,禁止同學玩電腦遊戲軟體。

三、未經老師允許,禁止使用印表機。若有列印,請將紙張分類整齊置於紙箱中。

四、不了解之機具切勿亂動,以免造成損壞。

五、下課前5分鐘,開始依正常步驟關機,將耳機、麥克風、鍵盤、滑鼠等設備

    歸回原位,並於排列整齊後,進行教室打掃。

肆、下課後

一、下課鐘響始可安靜離開。

二、實習股長負責關閉各項電源並檢查門窗,請任課老師檢查後始可離去。

伍、本管理規則經實習輔導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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