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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晚餐團膳注意事項

午餐、宿舍晚餐團膳核退

符合下列情形者,得申請午餐及宿舍晚餐團膳核退:

一、班級辦理校外教學、迎新送舊、實習課等活動。

二、經學校核准公假、公差或參加校外比賽者。

三、個人事假(已確認)或病假(已完成預約掛號)者。

以上事項請於前一週星期三中午12時前填寫申請表單,並送回員生消費合作社辦理核退,逾期恕不受理

喪假為例外情形,得檢附訃聞等相關證明文件辦理核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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