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水里高級商工緊急傷病處理流程 | ||||
嚴重度 | 1級 | 2級 | 3級 | 4級 |
緊急程度 | 危及生命 | 緊急 | 次緊急 | 非緊急 |
等待時間 | 需立即處理 | 需30-60分鐘內處理完畢 | 需4小時內完成醫療處置 | 簡易護理即可 |
臨床表徵 | 指死亡或瀕臨死亡 心搏停止、休克、昏迷、意識不清、急性心肌梗塞、溺水、高血糖、頸、脊椎骨折、疑為心臟病胸痛、呼吸窘迫、呼吸道阻塞、連續性氣喘、無法控制的出血、心搏過速或心室顫動、癲癇重積狀態、重度燒傷、對疼痛無反應、嚴重創傷如車禍、高處墜落,長骨骨折、骨盆腔骨折、肢體受傷有神經血管受損、大的開放性傷口、槍傷、刀刺傷等。 | 重傷害或傷殘 骨折 撕裂傷 氣喘 呼吸困難 中毒 腸阻塞 腸胃道出血 闌尾炎 動物咬傷 眼灼傷、穿刺傷 強暴。 | 需送醫院門診治療 脫臼 扭傷 切割傷需縫合 輕度腹痛 輕度損傷 單純性骨折(無神經血管受損者) | 擦藥、包紮、休息後可繼續上課 擦傷 撞傷 腫脹 切割傷 跌傷 抓傷 灼燙傷 穿刺傷 咬傷 打傷 凍傷 瘀血 流鼻血 |
學校採行之處理流程 | 1.到院前緊急救護施救。 2.撥119求救。 3.啟動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流程。 4.通知家長。 5.指派專人陪同護送就醫。 | 1.供給氧氣、肢體固定或傷病急症處置。 2.撥119求援或打電話給距離事故地點最近之急救醫院。 3.啟動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流程。 4.通知家長。 5.指派專人陪同護送就醫。 | 1傷病急症處理。 2.啟動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流程。 3.通知家長。 4.由鄰近醫療院所處置即可。 5.由家長自行送醫,若家長無法自行處理,則需由導師陪同護送就醫教務處派人代課。 | 1.簡易傷病急症照護。 2.擦藥、包紮、固定或稍事休息後返回教室繼續上課。 3.傷病情況特殊時以通知單、電話告知家長。 4.不需啟動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流程亦不需通報,僅需知會導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