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水里商工學生騎乘機車(電動自行車)通學管理規定
108.5.3學務會議通過
壹、依據:
一、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二、本校實際需要辦理。
貳、目的:
為建立學生正確騎機車觀念,培養遵守交通規則良好習慣,及有效輔導有機車駕照學生騎機車到校,以維護騎機車通學之安全。
參、申請條件及限制因素:
一、住家偏遠無專車或公車到達者,或有其他特殊因素需騎機車通學者。
一、具有機車駕駛執照且機車行車執照登記需為本人或家長所有。
二、機車限排氣量150CC以下,投保機車強制險且不得有任何非檢驗合格之改裝。
三、無任何交通違規或肇事記錄。
四、校內品性不良,曾有「記過乙次」處份以上,尚未完成銷過者,不得提出申請。
五、住宿生不得提出申請。
六、如申請電動(輔助)自行車者,須檢附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證明。
肆、申請作業:
一、填寫申請表。(如附件1)
二、檢附相關資料。(如附件2)
三、家長(監護人)同意書。(如附件3)
四、申請時間:
(一)統一受理:每學期開學一週內,符合資格者逕向生輔組提出申請作業,並經審查核准後,隔週始得騎乘機車。
(二)臨時申請:學期間考取機車駕照者,提出申請通過審查後,於次月1日起始得騎乘機車。
伍、一般規定:
一、經核准騎機車通學之學生,戴安全帽,嚴禁搭載乘客(限一人一車)並遵守交通規則。
二、進出校門口時,應減慢速度,車輛進入校區時速限制15公里。
三、機車須停放學校機車停放區(安全帽放置於車內,不可放置於教室),學校不收取任何費用,亦不負責任何保管或賠償責任,車輛如有更換應重新申請。
四、學生騎機車通學一律穿著學校服裝(制服或體育服)。
五、機車停放校園定位後,不得在於校園內行駛代步。
六、不得將機車外借其他同學使用。
七、上(放)學開啟側門期間,通學機車請由正門進出,人、車分道以維安全。
八、機車通行標籤應黏貼於「前擋泥板前端或後端」以資識別,不按規定黏貼或無標籤車輛,禁止騎入校區。
九、學生騎機車違反交通規則(含改裝機車等)或本實施規定者,即依校規處分並註銷其騎機車到校停放資格。
十、騎乘機車須參加學校每學期所舉辦之交通安全講習,加強學生守法觀念,無故缺席者,將取消其機車停放學校資格並依「學生獎懲辦法」議處。
十一、違反上述規定將取消本學期騎機車通學資格。
陸、管理規定:
一、違反上述規定者,依情節輕重,記警告乙次至小過乙次處分。
二、家長應配合學校共同約束管教子女遵守相關規定。
柒、本規定於行政會報後通過後試行,並於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1
國立水里商工學生騎機車通學申請表 | ||||||
班級 | 座號 | 學號 | ||||
姓名 | 手機 | |||||
住址 | ||||||
申請機車 廠牌、顏色、車牌 | ||||||
家長(監護人) 簽名 | ||||||
查核 | 班級導師 | 生輔組 | ||||
□家長同意申請 □騎乘機車安全宣導(個人) 擬於 年 月針對本梯次申請騎機車通學學生辦理安全宣教 | ||||||
學務主任 | 核示 | |||||
附件2
國立水里商工學生騎機車通學檢附資料 | |
個人駕照影本黏貼處 | |
機車行照影本黏貼處 | |
強制責任保險卡影本黏貼處 |
附件3
國立水里商工學生騎機車通學 家長同意書 本人子弟 就讀貴校 科系 年級 班,依法領有機車駕駛執照,因為通學不便,本人同意其騎機車(車號: )通學,並保證嚴格督促其遵守交通規則及學校一切規定,如有違規,願接受學校之處分。同時保證本子弟如因騎機車肇事,一切責任由本人自行負責。此致 國立水里商工 學生家長(簽名): (蓋章)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
學生保證書 本人 ,經學校核准騎機車通學,保證遵守交通規則、戴安全帽,恪遵學校有關規定,如有違背自當接受校規處份,絕無異議。 學生: (簽名)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
附件4
國立水里商工 學年度第 學期騎乘機車學生管制名冊 | ||||||||
編號 | 班級 | 姓名 | 廠牌 型式 | CC數 | 車牌 號碼 | 駕照 號碼 | 違規 紀錄 | 備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