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水里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衛生組.整潔糾察隊(環保義工小隊)組織規定
106.08.30修定
106.02.13修定
103.09.13修定
94.09.01修定
92.03.13修定
91.08.01制定
一、 目的:
1. 為進行班級整潔工作、資源回收之評比及學校健康促進相關
活動之推動。
2.為了校園環境整體的美化,養成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
3.協助整潔榮譽競賽評比。
4.協助推展垃圾減量、垃圾分類、資源回收之環保政策。
5.協助社區環境衛生之維護,以達到學校與社區之良好關係。
二、 參加人員:
(一) 各年級各班由導師指派3-4人為整潔糾察(體育班除外)。
(二) 各科指派3員,惟資料處理科及觀光科、應用日語科指派4員。
三、 整潔糾察隊分為:整潔評分員、回收分類評分員、回收檢查員、
宿舍回收檢查員、服務時數登錄員。
四、 組織編制:整潔糾察設大隊長7員、副大隊長8員。
大隊長:
A棟2員、B棟2員、回收站檢查組1員、宿舍回收檢查組1員、
成績結算組1員。
副大隊長:
AB棟回收評分組1員、AB棟整潔評分組1員、
CDEF棟整潔評分組1員、校園外區組1員、回收站檢查組1員、
宿舍回收檢查組1員、成績結算組1員。
服務時數登錄員1員。
五、 服務時段:
評分區域 | 時段 | 時間 | 評分區域 | 時段 | 時間 |
回收場 檢查員 | 宿舍 | 06:55~07:15 | 教室區 辦公室區 實習大樓 校園區 | 早上 | 07:45~08:10 |
早上 | 07:40~07:50 | ||||
中午 | 12:20~12:30 | 中午 | 12:30~13:00 | ||
下午 | 15:40~15:55 | 下午 | 15:40~16:05 | ||
週五或當天上七節 | 14: 45~15:00 | 週五或當天上七節 | 14:50~15:00 | ||
宿舍 | 21:00~21:30(男) 21:00~21:15(女) |
六、 服務地點:校園、社區。
七、 服務項目:
1.校園環境衛生檢查。
2.垃圾分類、資源回收之檢查。
3.垃圾減量之推行與檢查。
4.廁所綠化評比。
5.社區環境衛生服務。
八、 職掌:
(一) 整潔糾察大隊長:由衛生組長指定或由三年級衛生糾察中推
舉,任期三學年。
整潔糾察副大隊長:由衛生組長指定或或由三年級衛生糾察中
推舉,任期三學年。
(二) 整潔糾察實習大隊長:由衛生組長指定或由三年級衛生糾察推
舉二年級衛生糾察較認真負責之隊員,任期三學年。
整潔糾察實習副大隊長:由衛生組長指定或或由三年級衛生糾
察推舉二年級衛生糾察較認真負責之隊員,任期三學年。
★三年級衛生糾察畢業後由二級衛生糾察接任正職。
1. 巡視與調派衛生糾察值勤情形:督導平時各項勤務之執行、交接。得視狀況對全體衛生糾察適時進行人力調度及指派臨時支援任務。
2. 每日7:48、12:33、15:48、週五或當天上七節時14: 48~15:00開始巡查班級整潔工作,對須改善之班級開立整潔改善單予以提醒改善。
3. 回收站之衛生糾察,於07:38、12:18、15:42、週五或當天上七節時14: 47前開始值勤工作,對須改善之班級開立「倒垃圾時垃圾桶內處理狀況(扣分)單」予以提醒改善。
4. 記錄衛生糾察執勤狀況、平日幹部集合、回繳資料狀況及班級整潔競賽成績,以為學期末衛生糾察考核獎懲參考。
5. 執行衛生組各項交辦事項。
(三) 衛生糾察:
6. 每日進行教室、公共區域及資源回收評分、成績結算。
7. 值勤注意事項:
(1) 每日7:45、12:25、15:42週五或當天上七節時14: 47前至衛生組領取評分夾並開始值勤,執勤時應注意本身服儀及禮貌,應喊「報告」後說「老師好」,且一律穿著「衛生糾察背心」,評分結束後,將評分夾送回衛生組(背心自行保管,遺失照價賠償)。
(2) 有扣分之班級,應開立整潔改善單2份,一份交予衛生組,
一份置於衛生組之「年級盒」內,供各班領回整潔改善單後
針對缺失改善。
(3) 評分時應掌握公平原則,並確實評分。
(4) 值勤任務:依衛生組長分配之區域評分。
(5) 回收站之衛生糾察,於07:38、12:15、15:42、週五或當天上七節時14: 47前,直接至回收站找副大隊長點名值勤。
(6) 整潔成績結算員,須將當日之整潔改善單、回收分類環保缺
點改進單、值週老師整潔評分表、任課教師評分表,統合整
潔成績加扣。
(7) 整潔成績應於每週一時結算出並交於生輔組統一製作獎狀,統一於週三朝會時表揚優秀之班級。
(8) 整潔評分單上務必詳述扣分地點、 時間、 項目、理由,以避免爭議,並方便該班改進檢討。
如:a.哪一扇窗什麼項目被扣分、教室哪一排有什麼垃圾、廁所
第幾間廁所有什麼項目被扣分。
b.廁所請寫明進門左邊或右邊第幾間,舉例說明,統一寫成:左1、右2。
c.窗戶:前走廊或後走廊、靠近黑板為1,例:前2、後3。
(9) 環保回收單上務必詳述扣分時間、項目、理由,,以避免爭議,並方便該班改進檢討。
若因特殊因無法執勤時,應「事先」至衛生組填寫「代評單」並向大隊長或副大隊長或衛生組長「報備」並「確認代評者」,以免延誤評分工作進行(「不可私自請其他同學代評分」)。
(11) 加扣分一侓以評分員評分時所見為準據,不能以「我們都有掃,但還是被扣分」、「打掃完後又被丟垃圾」為理由。→要建立班級責任區的概念,時時刻刻維持掃區的整潔是每個打掃班級的義務。
九、 工作會報:
(一) 期初會報:每學期於衛生糾察隊成立後一週內舉行衛生糾察會
報,於會議中說明值勤注意事項及獎懲方式,並決定各幹部及
編組名單。
(二) 每週一、三朝會時間,於中央穿堂集合,由大隊長及副大隊長
宣佈注意事項(未到者扣班級整潔成績1分)。
(三) 期中會報:固定由三、二年級大隊長及副大隊長之成員,每週二
次舉行或視情況召開會議。
(四) 期末會報:於學期末召開,檢討本學期實施情形及表揚優良幹
部, 並於學年度結束時頒發衛生糾察服務證明。
十、 獎懲規定:
(一) 獎勵:
1. 每學期整潔糾察大隊長及副大隊長得依服務表現,予以記小功二次(含)以下,嘉獎兩次以上。
2. 每學期整潔糾察得依服務表現,予以記小功二次(含)以下,嘉獎乙次以上(表現佳者依當年度之學生獎懲辦法給予辦理敘獎)。
3. 配合學校活動衛生糾察擔任服務工作者,得依個人服務表現,予以記嘉獎一至兩次。
(二) 懲戒:無故未到勤、評分不確實者,警告乙次並愛校服務一次。
情節重大者,撤銷其職務。
十、本校整潔糾察隊於南投縣環保局登記為南投縣環保義工隊小隊之一。
十一、本規定奉核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