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水里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衛生保健組 廚餘殘餚回收規定
93.03.17訂定 102.08.30修訂 105.02.15修訂
一、目的:為配合政府環保政策,減少環境污染,使垃圾廚餘殘餚再利用。
二、說明:
營養午餐之廚餘殘餚、餐飲科之廚餘殘餚、學生宿舍早、晚餐之廚餘殘餚,由水里鄉蕭松龍先生負責清理。
三、辦法:
1.午餐團膳廚餘回收:用完午餐後,請將剩餘飯菜分類為「養豬廚
餘」及「堆肥廚餘」、「湯水廚餘」,並將餐桶
抬至廚餘回收場,依分類倒入大型廚餘回收
桶內。
2.辦公處室廚餘回收:請將剩餘飯菜分類為「養豬廚餘」及「堆肥
廚餘」,倒入小廚餘桶內。
3.餐飲科廚餘回收:於餐飲實習課後,將剩餘飯菜分類為「養豬廚
餘」及「堆肥廚餘」,以廚餘回收桶裝好,推
至廚餘回收場放置,等待回收商載運。
四、清運時間:
1.午餐團膳廚餘、餐飲科廚餘殘餚、學生宿舍早餐廚餘:
每天中午12:20分至12:40分止。
2. 辦公處室每天中午12:20分至12:40分止及下午15:40分至15:55分。
3.學生宿舍晚餐、餐飲科廚餘:
每天下午18:30分至19:00分止。
五、清洗:
1.辦公處室之小廚餘回收桶,於清除廚餘殘餚後,請負責班級同
學清洗。
2.大型之廚餘回收桶,將由廚餘回收商負責載運並清洗乾淨。
3.餐飲科使用之廚餘回收桶,請至回收場周邊領取更換(加蓋子),並
由廚餘回收商負責載運並清洗乾淨。
六、評比:
1.團膳午餐之分類,將列入整潔競賽評比。
2.辦公處室之小廚餘回桶列入整潔競賽評比。
七、本規定經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