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 請問申請該檢附那些資料? |
A1: | 需備妥1.申請書正本2.在學證明3.全家戶籍謄本4.申請項目證明文件5.請檢附父、母、學生共3人最近1年所得清單及財產清單。 |
Q2. | 學生受傷住院須檢附證明文件為? |
A2: | 所需文件為住院連續滿7日之醫院診斷證明書,無連續滿7日者或急診室等待病房日皆並不算此限。 |
Q3. | 學生及父或母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須檢附證明文件為? |
A3: | 須檢附健保局核發之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核定審查通知書、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資料更改或補發通知書,全民健康保險免自行負擔證明卡影本皆可,有效期間內皆可申請,並非殘障手冊或診斷書。 |
Q4. | 急性腦血管疾病(蜘蛛膜下腔出血、腦內出血、腦梗塞、其他腦血管疾病)申請不到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核定審查通知書須檢附什麼資料? |
A4: | 急性腦血管疾病(蜘蛛膜下腔出血、腦內出血、腦梗塞、其他腦血管疾病),急性發作後一個月內是由醫師逕行認定免申請證明,須檢附證明為醫院診斷證明(需附註符合短期重大傷病及重大傷病期限日期)。 |
Q5. | 遭裁員、資遣須檢附什麼資料,離職證明可否使用? |
A5: | 申請遭裁員、資遣者,必須為非自願性離職者,須檢附失業勞工認定給付收據(以認定日期起算3個月內),而非離職證明書。 |
Q6. | 申請學生或父或母一方死亡者或父母雙亡,可否檢附戶籍謄本除戶資料或醫院的診斷證明代替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 |
A6: | 申請學生或父或母一方死亡者或父母雙亡,所需文件為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醫院的診斷證明書或戶籍謄本除戶資料不可接收料。 |
Q7. | 父母親皆有入監服刑、遭裁員資遣、失蹤達六個月以上、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標準者等情況要同時申請,所需文件需要檢附2份吗? |
A7: | 父母親若有相關之情況可以同時使用一份資料(申請表、在學證明、戶籍謄本),不必使用2份。 |
Q8. | 根據學產基金實施要點第四項第三款第二目一方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標準者,核給新臺幣二萬元,經學校或幼兒(稚)園實地訪視結果另一方確無工作收入者,加發新臺幣一萬元。所需要的訪視證明可有格式或出具什麼證明。 |
A8: | 訪視證明並未有固定格式,皆依學校自行格式為主,內容部份必須提及家庭狀況和另一方確定無工作收入,若學校認為口頭敘述無證明,可另外提供家長的所得證明以供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