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水里商工『班級花台、廁所花台』綠美化競賽實施規定
98/09/22修正
104/02/24修正
104/09/04修正
107/10/04修正
一、實施目的
(一)落實環境教育及校園環保及綠美化政策,改善校園景觀,營造優美良好
的學習環境。
(二)提高教學情境和舒展學生學習情緒,增進教學效果,以達成環境教育
的目標。
(三)使學生體驗植栽生命,學習珍惜自然環境,並培養愛護花草萬物的情操。
二、實施對象:班級教室前花台及廁所前花台(清潔廁所班級)之班級。
三、實施期程:全學年(上、下學期)
四、實施要項
(一)班級花台種植花苗及綠美化。
(二)班級花台可隨季節不定時更換花卉。
(三)班級花台植栽要製作「花牌」,標明名稱、產地、花語等…使學生認
識植物進而愛護花木。
(四)班級花台應定期定時維護。各班遴選1~2位對園藝有興趣的同學,負責照顧花卉生長,並經常澆水、鬆土、除草、施肥、修剪花木,以保持植株生長之美觀。
(五)花台要維持整潔美觀,不可有雜草、枯枝落葉、垃圾等,花台壁磚經常擦拭保持乾淨。
五、評分方式
(一)為能持續保持花台的綠化美觀,評比為全學期(上、下學期),上下學期分階段評分,分開頒獎。
(二)每學期第5週~第19週,每週評分,綜合15週之名次計算,擇優頒獎獎勵。
3.委請值週老師評審之。
六、評分標準:花木生長(30%)、整潔美觀(40%)、照顧維護(20%)、
花牌標示(10%)
七、獎勵與考核
(一)獎狀:各年級取前三名,優勝一名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二)敘獎:第一名班級學生小功乙次;第二名嘉獎兩次;第三名嘉獎乙次:
第四名嘉獎乙次。
(三)競賽成績將全部公佈,未達基本要求者,將追蹤複評,並要求改善,請負責同學認真維護花台的美觀、整潔。
八、經費
(一)每學年每班每個花台補助貳百元,以作為採購花苗栽種之用。
(二)本案所需經費,懇請由員生社支付。
九、本規定經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