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水里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廢乾電池回收規定
97.09.10修訂 101.02.20修訂 103.01.19修訂 106.09.01修訂
一、目的:
1. 配合政府政策及學校環保教育政策,減少環境污染,回收廢乾電池。
2. 培養成學生隨手做環保,養成回收廢乾電池之習慣,共同維護生活環境,並落實於家庭之中。
二、說明:
1.各辦公處室放置一個廢乾電池回收桶。
2.每班發放一個廢乾電池回收桶,由班級的環保股長負責保管,遺失者
負賠償責任(市價$200元)。
3.廢乾電池回收桶上標明負責單位及使用保管單位。
4.期末時,由環保股長繳回衛生組。
三、辦法:
1.透過衛生組通報宣導,廢乾電池回收的重要性。
2.透過朝會時間,加強宣導廢乾電池的污染性。
3.利用幹部訓練,加強廢乾電池的回收觀念。
4.各班設立環保股長一員,負責相關回收資源、垃圾分類、垃圾減量、
環保工作之執行。
5.廢乾電池回收,於學期末擇一日週五中午於中央穿堂統一回收。
6.全校師生共同參與、並推動家庭廢乾電池回收。
四、回收程序:
各班環保股長負責於回收日,將廢電池送至『中央穿堂』回收,並記錄個
人回收量及班級回收量總數。
五、獎勵:
1. 個人組:個人累計回收量達30顆以上(含)或達1公斤以上(含)者,記嘉獎乙次(如重複者取其一敘獎),學期末依個人回收量取前十名,頒發獎狀乙紙。
2. 團體組:依班級總計回收量取前五名,頒發班級獎狀。
◎請注意!本回收活動僅止於回收『家中』廢電池,禁止向周邊商家或是
便利商店索取民眾已經回收的電池來參加比賽!若經同學舉發並查證屬
實者,取消獎勵資格。
六、配合廠商:
幸福企業社,李昶佑先生合作,處理廢乾電池回收。幸福企業社於期末派人到校回收。
七、廢乾電池回收之環保基金列為本校環保基金專款使用。
八、本規定經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年( )學期 班級電池回收記錄表 107.08.30
班級: 環保股長:
(一)於每學期末的週五午間(列入行事曆),環保股長將班級「電池回收筒」
送至衛生組「秤重」並登記「有幾顆電池」。
(二)獎勵:
1.個人組:個人累計回收量達30顆以上(含)或達1公斤以上(含)者,記嘉獎乙次(如重複者取其一敘獎),學期末依個人回收量取前十名,頒發獎狀乙紙。
2.團體組:依班級總計回收量取前五名,頒發班級獎狀。
(三)無論回收量多寡,電池回收筒一定要送回衛生組,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200元。
日期 | 學號 | 姓名 | 顆數 | 重量 | 衛生組長簽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