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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員介紹 / 秘書室職掌業務

秘書室職掌業務(102.08.09增訂)

(一)  公文、簽呈、函稿檢視(重要公文、列管事項、重要法令

  須影印)。

(二)  請假單代決行(婚、喪、喜、慶及3天以上病假由校長決行或

  告知)。

(三)  協調各處室行政工作

(四)  校長行程安排。(協調校內、外開會時間、登錄白板、邀請函登錄

(五)  重要計畫研考、列管追蹤(校長辦學績效記錄表、彙整創新作為、交辦室向追蹤管控)。

(六)  媒體連繫、新聞稿發布及剪報存檔。

(七)  校務發展計畫修訂、各處室學年創新作為。

(八)  台北北海扶輪社。(教務處、學務處協辦)。

(九)  特支費、差旅費申請。

(十)     國教署交辦事項轉達。(可透過電話、E-mail…

(十一) 內部控制(每月25日傳報內控制度通報表於國教署)

(十二) 內部稽核小組召集人。

(十三) 推動業務委託民間專案小組召集人。

(十四) 兩公約。

(十五) 協調參加各校校慶、運動會、畢業典禮、村民大會人員。

(十六) 同仁生日賀卡。

(十七) 彙整主管會報會議資料。

(十八) 優質化-提升行政效能計畫執行。

(十九) 紅樓雅集藝文活動辦理。

(二十) 接待來訪外賓。

(二十一)  其他校長交辦事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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